“国庆”即将来临,学生们有一个美好的愿望:在迎接祖国母亲六十大庆的日子里尽情地展现自我。此届比赛让拉丁舞小选手手携手,肩并肩,展现拉丁舞技艺,让所有参赛者都获得一份健康向上的自信和快乐。你我同乐,共贺祖国母亲繁荣昌盛。
集训时间及内容由各学校自行安排。
比赛安排如下:
比赛名称:迎“国庆”2009上海市第三届“小蓓蕾”青少年拉丁舞比赛
主办单位:世界华人舞蹈联合会(上海区)
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
上海市妇联巾帼园进修学校
比赛时间:2009年9月20日。
比赛地点:上海师范大学西部球类馆
比赛设置:
序 号 |
组 别 |
舞 种 |
报名要求 |
1 |
金星A |
CRSJP |
中学以上 |
2 |
金星B |
小学 |
3 |
金牌A |
CPSJ |
小学四年级以上 |
4 |
金牌B |
CRSJ |
四年级以下 |
5 |
金牌C(女子组) |
CRJ |
|
6 |
银牌A |
CRJ |
四年级以上 |
7 |
银牌B |
CRJ |
四年级以下 |
8 |
银牌C(女子组) |
CRJ |
|
9 |
铜牌A |
CR |
三年级以上 |
10 |
铜牌B |
CR |
三年级以下 |
11 |
铜牌C(女子组) |
CR |
|
12 |
恰恰单项 |
C |
无年级区别此项
作兼报 |
13 |
伦巴单项 |
R |
14 |
牛仔单项 |
J |
15 |
新苗组 |
CR |
启蒙班学员 |
奖项设置:各组别按比例分设一等奖,二等奖,三等奖等。一,二等奖颁奖牌和证书。其余获奖者颁发证书。
报名办法:由各教学单位老师组织报名,统一递交比赛组委会
报名截止日期:2009年9月5日
报 名 费:每对选手160元 兼报每对100元
新苗选手100元 单项每对80元
有关规定:
1.为了比赛有序进行,体现公正,公平,每对选手必须按级申报。
2.提倡竞争各上,选手可按级向上申报而不可向下申报。
3.各组别参赛选手必须报满6对以上,不满6对并入相应组别。
4.男选手可以更换舞伴报不同组别。
5.比赛着装应大方得体,应展现青少年健康,活泼,青春的体态,
防止成人化倾向。
6.为了严肃赛场纪律,参赛选手及家长如对赛事有异议,可向各组队
单位领队老师反映,恕不接受个人投诉。
本次比赛评委会由国家及国际评审组成。
本届组委会
2009.8.
|